蚌埠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教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园3#C三层
成交金额:**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雕塑门头LOGO、室内立体模型及沙盘、垃圾分类展品、场景设施布置、定制造型等采购及安装、互动多媒体软件开发等设施,展示内容的设计及制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户外美工1项等,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1万元 /项、**9万元 /项等,具体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组长)、房家娥、赵夕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金额:**2万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7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
十、附件
1.响应表
2.评审结果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