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飞利浦 | 荷兰 |
2 | 佳能 | 日本 |
3 | 爱克森 | 法国 |
七、 申请理由:***,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在技术指标、稳定性和售后保障上,进口产品较国产产品占优。进口产品性能稳定,而且无论在精度、可靠性还是技术成熟性上都有明显优势,故申请购置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宋士利 | 高工 | 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张平 | 高工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姚旦华 | 高工 | 浙江省中医院 |
沈国理 | 高工 | 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 |
王伟 | 律师 | 上海浩信(杭州)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安全性更高、有利于医生诊断治疗,建设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586
传真:/
地址:***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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