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0千伏城北变10千伏电缆出线工程(二期)的招标公告
关于110千伏城北变10千伏电缆出线工程(二期)的招标预告
110千伏城北变10千伏电缆出线工程(二期)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千伏城北变10千伏电缆出线工程(二期)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 2109-33****-**-**-5410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县 ******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三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电力管网以环城路彩虹桥口起点(新电缆井接入一期及上叶变频留终端电缆井),东至大湖塘新区,南至西区大道。电缆排管全长4947米,排管路径、电缆井布置详见施工图。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计划工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合理明确工期天数)。
预算审核价约为:****元(未包含甲供材料****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条件:***。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5、公示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省三 ******限公司 ,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联系电话:***-**** 联系人:***。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6、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280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门县 ******任公司
浙江省三 ******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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