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林、太平文化旅游馆建设工程(兰台书院)暖通工程(重新招标)的澄清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儒林、太平文化旅游馆建设工程(兰台书院)暖通工程(重新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履约担保中:
1、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或担保的具体要求:***①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②须 ******险公司 ,或在滁州具有 ******险公司 出具; ③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 ④须有保函或担保编号;⑤须加盖公章而非业务专用章;⑥格式及内容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经招标人认可。
现澄清为:
1、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或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
注:***,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限公司
中共全椒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档案馆)
地址:***#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地址:***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1
日期:****-**-**日
办理流程公开0天0小时20分51秒
0天0小时2分47秒
附件:***关于儒林、太平文化旅游馆建设工程(兰台书院)暖通工程(重新招标)的澄清.pdf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