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学生图像信息采集服务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精神,经服务单位自主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和投标材料,评选小组(由评标专家、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综合评分,相关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结果如下:
******任公司 四川分公司91.14分
武汉英 ******限公司 91.28分
根据评分结果,现确定我校2023年度学生图像采集服务单位为武汉英 ******限公司 。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1日至3月28日。全校各单位、教职工如对拟推荐名单存在异议,请在3月28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实名反映。电话:****591(学生处)、****045(研究生处)。
特此公示
学生处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