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限公司 受虞城县水利局的委托,就虞城县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报和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2、招标编号:***【2023】110号
3、项目编号:***-2023-1
4、资金来源:***
5、项目控制价:**8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日在《***采购网》、《河南省***服务平台》、《***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日
2、谈判地点:***
3、谈判小组名单:***、冯亚非、赵昆(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采购人虞城县水利局确定成交供应商为:*********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限公司
成 交 价:********* 23元
大写:***
注册地址:***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
名称:***报和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名称:*** 执业证书信息:*******3587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限公司 ;投标报价:********* 23(元);最终报价:********* 23(元)
2、投标单 ******限公司 ;投标报价:********* 01(元);最终报价:********* 01(元)
3、投标单位:*********限公司 ;投标报价:********* 7(元);最终报价:********* 7(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引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 00元。
九、公告期限:***。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111
地址:***
代理机 ******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81
地址:***
监督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限公司
****-**-**日
公告附件•[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pdf | 下载 |
•[中标结果公告] 虞城县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项目结果公告签章.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