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许可前公示(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根据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交的“变更诊疗科目”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
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老年病专业)(门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现对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受理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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