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大道富丽名城段人行道升级改造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15时31分38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15】299号文,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 00元。更正为:***:***【2015】299号文,按成交金额的1%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 00元。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限公司 地址:***12-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