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的公告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 ****** 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公告类型 |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 ||
公告(公示)名称 | 关于开展“跟党一起创新”TED分享会玉塘街道专场活动的公告(取消公告) |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玉塘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跟党一起创新”TED分享活动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取消****-**-**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跟党一起创新”TED分享会玉塘街道专场活动的公告(实施购买前)》,以后续公告内容为准。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 |||
单位名称: | 玉塘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 ||
联系人: | 温工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