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企业薪酬、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SZCH2023-C-001-A)
一、项目编号:***-C-001-A
二、项目名称:***、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1,07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及最低工资实施效果调查
服务范围:***部署,结合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每年定期在全市范围3500家左右的样本企业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工作,采集相关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为确保调查数据更加科学、客观和真实地反映我市企业实际,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共五项调查工作的采购工作。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调查及其他重点产业调查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调查应按采购方要求在完成四个季度的监测任务后结束,预计服务期限至****-**-**日结束。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琛、徐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万元 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0万元 (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0万元 (含)-**0万元 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0万元 (含)-**0万元 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0万元 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0万元 ,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15,84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座
联系方式:0512-****(邹沁含)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汝超
电话:***-****、051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 ******限公司
****-**-**日
附件
********8d2de721146d6aedd4d9579b01acdSZCH2023-C-001-A的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