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为地区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购买值守用品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为地区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购买值守用品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西城区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第一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丽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33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尹丽红****330 | ||
附件: | |||
附件1 | (定)值守用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3.****.docx |
项目概况
为地区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购买值守用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标书领取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物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医用外科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领取处
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并标明购买(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标明购买(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如有);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如有);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如有);
(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如有)。
***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330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303/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