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原定后续递交标书时间及开评标时间为“2022年10月以及往后每年3月、7月、10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一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7月、10月的第三周周
日17:***。”因递交标书时间与开标时间设定存在歧义,
故本次及后续递交标书截止时间改为每年3月、7月、10月的25日17:***;开评标时间改为:***、7月、10月的27日9:***(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周第一个
工作日)。其余提交内容及地址联系人等内容都不变。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
同等效力。
招标人:*********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