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二)配送要求”第23点修改为:
“23.为保障货物运输和食材保鲜;投标人应配备自有或者租赁具有冷藏保鲜能力的冷藏车 4 辆、常温车4辆;投标人应具备 40立方米以上的冷库容积;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500 万或以上;投标人具有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和 5 种或以上的食品检测设备。”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各供应商请将本更正公告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回传至 s ****** gd.****.cn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电话:***-****/****
邮箱:********* gd.****.cn
联系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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