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大平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监理(含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 2023-03-30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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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大平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监理(含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TP********
工程名称龙城区大平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龙城区大平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监理(含管理)编号TP********01001
建设单位朝阳市龙城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孟庆敏联系电话****116
工程类别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朝阳县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
1朝阳 ******限公司 37 ****** 000元365合格93.38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尤明华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85
2辽宁江河水利 ******限公司 37 ****** 000元365合格83.48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甲级张荣贺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66
3四川 ******限公司 37 ****** 000元365合格82.9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甲级姜象诚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35
公示开始时间****-**-**公示截止时间****-**-**
填报单位中意(辽 ******限公司 联系人王爱萍联系电话****566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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