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烟囱钢内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业 ******限公司 ,招标人为浙 ******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烟囱钢内筒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05 公顷,总设计规模 2250 吨/日,分两期建设,本次仅核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实施时再另行核准。一期工程设计规模 1500 吨/日,配置2炉1机,年可焚烧各类垃圾 54.75 万吨(含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装修垃圾、预处理后的医废、市政污泥等)。建设地点:***山林地块 。
2.2招标范围:***,包括供货、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等。招标控制价758881元(含13%增值税,不含税价为671576元)。
2.3交货地点:***。交货期:*******-**-**日前交货。质量要求:***、行业、浙江省、宁波市规范、标准(就高)且满足《供货要求》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烟囱钢内筒材料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日9:*******-**-**日23:***(北京时间),登***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org:***/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5.2、缴纳方式:***(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通过“***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系统使用费
***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服务平台(http://ygcg.****.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723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 系 人:***、杨静雯、王益青、李娜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