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GK-****
二、项目名称:***安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2010 数量:***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怀鹏、王翠平、汤天明、罗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安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756、****49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邮箱:****1@qq.com
联系方式:*******493,蔡工 ****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756、****4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 ******限公司
****-**-**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 ******限公司
提交时间:
****-**-** 16:***:***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 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