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智学校及周边地块项目EPC

江苏 2023-10-2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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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智学校及周边地块项目EPC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培智学校及周边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3】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其他国有:***.00%,招标人为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用地范围内现存建筑总面积 ****** 84平方米,实施内容为对地块进行改造(局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的加固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公区装饰装修等,合同估算价约 **0万元 。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1001

培智学校及周边地块项目EPC

培智学校及周边地块项目EPC

2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日00:*******-**-**日2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10时1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施工中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 (1)设计任务包括并不限于:***、构筑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建筑日照分析、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如有)、给排水、暖通、电气、 消防等)、基坑支护、公区装修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 围墙等)、弱电安防智能化设计、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下室设计(如有)、海绵城市、绿建、综合管线设计、电信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变配电专项设计(开闭所出线开始)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其他配合销售宣传等相关资料,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材料样板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2)施工任务包括并不限于:***、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无条件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承担相关会议或专家论证费用等。7.2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7.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注:(1)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7.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不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 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彔,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彔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7.5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0万元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工程总承包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2)工程施工业绩:*******-**-**日以来承担过**0万元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设计业绩:*******-**-**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0万元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视为未提供。7.5其他要求:(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苏州市外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需提供)。(3)本项目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含4家和6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名;有效投标不超过 3 家(含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取消本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4.****.172:***/jumpDetail.html?infoid=1c67d58b-897f-4e33-b3bb-df293a2ff6c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建 ******限公司

地 址:

瓣莲巷29号

地 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蒋烨

联 系 人:

焦晓琳、徐荣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传 真:

0512-****-80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qq.com

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1).pdf

附件:***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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