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限公司 的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监理已经泗洪行审备〔2023〕30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1.2项目规模:***#、2#散货仓库(土建、钢结构、安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大型土石方、道路、堆场、防风抑尘网、高杆路灯基础、电缆沟、大型土石方-排水沟、排水沟、排水箱涵、 调节沉淀池、给排水、消防、供电安装、绿化)等。工程**0万元 。
1.3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4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
1.5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3、评标方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双信封;□ 单信封。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完成工程量的50%付监理价款的1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监理价款的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价款的70%,审计结算后付至监理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以上监理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格(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水运工程)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8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10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获取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http://www.****.com/#/)。
(1)报名时间:*******-**-**日至11月03日9:***-17:***;
(2)开标时间:****-**-**日14:***;开标地点:***(6-23三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4)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方式:***。
(5)报名联系方式:****109 (微信同号)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招标人 ******限公司
联系人:*******709
地址 ******限公司
9、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738
地址:***(6-23三楼)。
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