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公安局装备(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公安局装备(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xizang.****.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0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 包括市公安局监管通用基础业务系统及相关设备、数字督察视频会议系统MCU及相关设备、督察LED大屏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0时00分 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网址https://xizang.****.cn/ 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 地点:***,网址https://xizang.****.cn/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30分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发起解密开始计算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 备注:***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