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唐庄路(王郢路-丰乐大道)建设工程更正公告2
公告公示信息全椒县唐庄路(王郢路-丰乐大道)建设工程
更正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全椒县唐庄路(王郢路-丰乐大道)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电子证书要求“(3)自****-**-**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调整为:“(3)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有效的纸质版电子证书。投标人打印纸质电子证书后,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或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的,该打印的纸质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纸质版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调整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付款周期中取消“无息”。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内容更正为:(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注:***,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限公司
地址:***#楼506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地址:***#楼606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日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提交人:*********限公司 办理状态:***提交时间:*******-**-** 08:***:***提交用时:*** 服务系统办理状态:***办理时间:*******-**-** 16:***:***办理用时:***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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