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螯合物运输填埋处置项目-补充公告(一)
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螯合物运输填埋处置项目补充公告(一)
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螯合物运输填埋处置项目(招标编号:***********),于****-**-**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并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开标时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第二节《评标方法修改表》中41.2.6.1技术评分细则“项目人员配备”原文为:
项目人员配备 | 26分 | 1. 评分标准:***。 2. 评分: 1) 其中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a) 每担任过1个稳定化飞灰填埋运营项目的项目经理得4分,最高得12分; b) 每担任过1个生活垃圾填埋运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得2分,最高得6分; c) 以上累计不得超过12分。 2) 拟安排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 3) 拟安排本项目的团队配备架构,横向比较(最低满足技术规范书人数要求),每增加投入一名技术人员得2分最高的8分。; 3. 证明文件:***,提供该人员开标日前一个月以投标人名义购买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没有相关经验及职称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项目人员配备 | 20分 | 4. 评分标准:***。 5. 评分: 4) 其中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d) 每担任过1个稳定化飞灰填埋运营项目的项目经理得4分,最高得4分; e) 每担任过1个生活垃圾填埋运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得2分,最高得6分; f) 以上累计不得超过10分。 5) 拟安排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 6) 拟安排本项目的团队配备架构,横向比较(最低满足技术规范书人数要求),每增加投入一名技术人员得1分最高的4分。; 6. 证明文件:***,提供该人员开标日前一个月以投标人名义购买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没有相关经验及职称的不得分。 |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第二节《评标方法修改表》中41.2.6.1技术评分细则增加以下评分项:
飞灰填埋场填埋业绩 | 6分 | 1. 评分标准:***(****-**-**日之后)承接过飞灰填埋场运行维护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 评分: 投标人承接过、正在承接每一项飞灰填埋场运行维护合同增加2分,最好不超过6分。 3. 证明文件:***、合同备案资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
二、招标公告修改部分:
1、原招标公告第7点招标文件的获取原文:“7.1 获取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现修改为:“7.1 获取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3、原招标公告第8点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原文:“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
五、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