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驻地奎湖集镇区三荻路与全域垃圾清运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230989号)
二、项目名称:***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25号壹海国际中心701-A039
中标金额:****.08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圾清运 服务范围:***、奎湖街道、三荻路和东三工业区,界定范围(以红线和中标后以实际踩界为准,踩界后现场签字确认):***:***;西:***;东:***;南:***(以205国道为中心线,东、西两面辐射,G205国道集镇段国道包含集镇区辅道),国道高架桥下等许镇镇区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乙方可以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严格按照业主要求确定范围 服务要求:***(由乙方自行解决),建立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制度并上墙。环卫设备配备满足要求 服务时间:***(1+1+1) 服务标准:***、保洁和镇域垃圾清运,经考核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丽、季兰梅、张丽、魏大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2%+(中标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
3、无效投标单位:***
4、中标单位业绩:***.陶辛镇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2.汤沟镇 ****** 0 年农村垃圾清运保洁服务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方向170米
联系方式:****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651、****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651、****97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