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沛县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2023-11-06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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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沛县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沛县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20300-JSYH-C ****** 1

2. 项目名称:***

3. 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人民币)
5.最高限价:********* 00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分两个采购包,采购包一最高限价为36 ****** 00元,采购包二最高限价为30 ****** 00元。采购包一主要内容为:***、沛县重点排污单位土壤监测、沛县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含已验收在线设施)、废水在线设施比对监督性监测、沛县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采购包二主要内容为:***、县直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农村环境质量部分不具备能力监测项目监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的期限:***-****-**-**日;采购包2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农村环境质量部分不具备能力监测项目服务周期为2023年11月-2024年6月;县直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2023年11月-2024年10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09:***:***,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

3.获取方式:***。

3.1 潜在供应商***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jszfcg.****.cn/;***采购网(网址:***://xz.****.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意源CA办理相关资料》-“附件5.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doc”,填写好申请表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F02窗口(原国信CA需一并带上),办理咨询电话:****078。

3.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3.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

四、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开启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3.线上开启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线上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jszfcg.****.cn/)“开标大厅”***采购网(网址:***://xz.****.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地址:***-11号淮海会计师事务所办公楼4楼402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11号淮海会计师事务所办公楼4楼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953

江 ******限公司

****-**-**日

采购意向链接:***://3.****.171:***/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ab144aff1c84c5abca57a9b29571fca

附件

沛县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监测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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