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状态:***
采购项目编号 | JLHM-JA-2023-TDJT-3 | 采购项目名称 | ******限公司 2023年第四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
采购类型 | 物资 |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 ****-**-** 17:***:*** |
开标(截标)时间 | ****-**-** 09:***:***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过程全***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线进行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招标人 | ******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 ******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吉安市鸭江路1357号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134200 | 联系人 | 于亭亭 |
联系电话 | ****002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3@qq.com | 项目介绍 | |
公告文件 | 下载公告文件 | ||
购买招标文件 |
信息来源:***://sgccetp.****.cn/portal/#/doc/doci-bid/********_********_********
以下内容来自于附件,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JA-2023-TDJT-3
******限公司 2023年第四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招 标 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限公司 2023年第四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招标编号:***-JA-2023-TDJT-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 ******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限公司 ,并委托吉 ******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
2.2交货期限:***。
2.3标段划分:***;共31个包
2.4招标范围:***。(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2.5服务承诺目标:***。
2.6 工程质量要求:***、精益化要求
2.7 本次开标是否接受代理商:***
协议库存增加:***“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 ******限公司 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本次招标同一标段限中1包,同一种类限中1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交易平台信 ******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00。
4.3 投标工具下载方式:***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开标时间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开标地***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本项目开标过程全***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线进行。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商务平台,投***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通过网盘形式递交文件的方法详见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使用手册。新版投标工具请于ECP2.0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注*上传的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为3个整体。即:***,不可分割为多个表格。另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做成一本整体文件,(北京时间)2023 年11月29日开标截止时间后9:***-10:***。以电子邮件方式(包括可编辑版word文件和不可编辑版PDF文件,注*PDF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签字)无需加密,压缩发送至****3@qq.com电子邮箱。文件压缩及发送邮箱时备注好:(压缩包名称,下同)标段号-包号-公司全称。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cn)、***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
业务电话:****002
财务电话:***-****
收款人全称:*********限公司
开户银行:*********限公司 集安支行
账 号:********0523
电子邮件:****3@qq.com
***交易平台信 ******限***商务平台)网址:***://sgcc.****.cn(使用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日
招标公告附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招标文件中所指“本招标项目”,均指其对应的“包”或“标段”。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交货期 | 见招标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已正式出版发行 ******限公司 技术要求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参考技术要求文件评审,投标文 ******限公司 技术要求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适用。 | |||||||||||||||||||||||||||||||||
1.9.3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发出澄清 | 不适用。 |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文件。 | |||||||||||||||||||||||||||||||||
1.****.2 | 技术规范响应 | 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列明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响应(应填写技术参数的具体数值等实质性内容,不得以“响应”、“完全响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和“按招标文件执行”等描述代替具体投标),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不适用。 | |||||||||||||||||||||||||||||||||
1.****.4 | 偏差 | 投标的技术参数允许优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偏差表中,若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离部分,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修改等函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如招标文件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 |||||||||||||||||||||||||||||||||
形式:***。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上***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的澄清函。 具体操作方式:***→“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找到相应招标项目,发布澄清。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和时间 |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 |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补充: 1.异议的提出应按附表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2.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 3.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4.潜在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潜在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填报增值税税率。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投招标公告附件。 | |||||||||||||||||||||||||||||||||
3.2.5 (1)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文件“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载明的产品描述及其单位、数量是唯一的、是投标报价的主要内涵和全部外延范围,投标报价以该“清单”为准,凡是该“清单”已经规定的信息、数据,而招标文件中其他表述与之有冲突的,一律以该“清单”规定的信息、数据为准,请逐行填写“未含税单价”和“增值税税率”两个数据,“未含税单价”不得填写“零”(不接受赠予),不接受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上传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招标人不接受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纸质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将原有价格删除,重新填报新的价格。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试验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规定。 ●2.其他(如价格联动、协议库存等相关要求) 协议库存增加: 合同供货期限内,对且仅对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附表所列合同货物原材料的有色金属(铜或铝)实行价格联动,联动价格的计算公式: P=P0+K*(B-A) 其中: A为投标截止日“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 B为合同供货单签发日上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 P0为招标时的中标单价; K为每千米电缆铜、铝重量(kg/km),具体数值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附表。 若|(B-A)/A|<3%时,执行中标单价; 若|(B-A)/A|≥3%时,价格按公式计算并联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均不适用。 ☑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不限制投标保证金开具形式,可以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含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现金等方式开具。 2.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银行回单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以上内容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鼓励投标人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 ******险公司 开具,保单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险责任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保证金明细表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商务平台中,并将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保单真伪性路径的纸质保单扫描件(电子保单)PDF格式文件按照“投标保证保险-XX公司(全称)”命名后上传至供应商投标工具中商务文件的“商务部分(附加)”端口,同时将保单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保证金明细表之后。保单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保证金应按包计算金额,可汇总提交,对于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提供保证金明细表。未提供明细表或明细表内容不全、表述模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包号的自然数顺序核定。投标保证金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其他: (1)如投标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须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银行保函方式开具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快递收件人:***:***-****,快递收件地址:*********限公司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邮编134200) 7.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限公司 集安支行 账号:********0523 收款人名称:*********限公司 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投标人应以所投标的包为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当一个分标下有限中时,仅需按照分标下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从高到低,提交限中数量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如一个分标限中1包,仅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的1个包)。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补充: 1.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取现场领取(联系电话:***-**** )方式退还。 4.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取原路返还方式退还。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补充: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不接受资质业绩凭证单。投标人按“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无须上传资质业绩凭证单。 □接受资质业绩凭证单(分标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相关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以下简称“凭证单”),“凭证单”应当在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结果公告发布后生成,在投标工具中直接上传ECP2.0系统中生成的凭证单压缩包,用于投标的“凭证单”***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删除,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失败等不利评价风险。 请投标人选择${资质业绩凭证单年份}资质能力核实任务的核实结果,并勾选保存需更新的未核实信息一并生成凭证单。 (1)“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时间段内的资质、业绩、 ******网***商务平台所载明的数据为准,无需再编入此时间段内的任何资质、业绩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编入的不作评审。 “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时间段之外的资质、获奖情况、业绩情况允许提供补充材料。 即: ①“凭证单”上所载明的“核实结果”为“是”的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②供货业绩以凭证单载明的“核实结果”为“是”的数据为准,其他业绩及其支撑证明文件无需编入投标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③除供货业绩外,接受相关报告证书等信息的更新补充,更新补充的支撑文件按照《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编制提交并提供支撑文件扫描件 ④提交“凭证单”且“凭证单”包含股权结构信息、且信息无修改的,以“凭证单”内容为准。未提交“凭证单”或“凭证单”中股权结构信息有修改的,投标人须按相应格式提供股权结构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需提供) (2)投标人未取得“资质业绩凭证单”或已取得“资质业绩凭证单”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ECP投标工具支持上传多份不同产品类别的“凭证单”:***,两种凭证单均应全部上传。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不少于三项(2020年至今)提供合同和发票 |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 |||||||||||||||||||||||||||||||||
3.5.5 | 是否提供形式实验报告 | 是,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限的应答人所投产品的形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6.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要求之外的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作评审。 | |||||||||||||||||||||||||||||||||
3.7.3(A) (1)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3.7.3(A) (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3.7.3(A) (3)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 1.在互联网上,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2.招标文件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3.对于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仅需完成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整体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的签署应能***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供应商投标工具的校验。“投标专用章”***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文件不适用。 | |||||||||||||||||||||||||||||||||
3.7.4 新增 | 投标文件效力 | 不递交网盘的投标人,投标***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递交网盘的投标人,***商务平台上传内容重复的文件中存在不一致内容的,***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4.1.1(A) |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4.1.1(B) | ***交易平台加密投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4.2.2(A) |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 | 招标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 |||||||||||||||||||||||||||||||||
4.2.2(B) | 投标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价格文件(投标函价格表、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生成完整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加密提交。 2.投标人未***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提交投标报价的,或当众公示的开标一览表中不显示、显示为空白或乱码的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价格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有价格调整,投标人应在截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重新报价,并重新生成全套价格文件以保持开标一览表与报价明细表(如有)、单价分析表(如有)的报价一致性。 3.投标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标包的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截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本章第5条规定进行解密公示,公示后的开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如该投标人中标,后续合同签订受相关法律责任约束。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4.2.4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可***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查看投标文件上传情况统计。递交时***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4.2.5 | 投标文件拒收 | 补充: 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予以拒收。 2.以邮寄、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过程全***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线进行 ${参加开标的方法}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结果。 本项目直播通过i国网进行。(待试用后更新) 观看步骤:***)登录国***商务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开标直播”-选择所投项目-点击“前往观看”,并弹出直播会议窗口。 |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上传招***交易平台价格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不予开标; (3)投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解密。开标内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开标过程中,如发生系统解密中断或解密速度异常缓慢等情形,招标人将迅速组织进行信息系统检查和维护,各投标人可以在任何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环境自行登录系统,继续见证开标过程和开标内容,直到服务器未解密开标信息数据全部解密完成。 投标人的投标报***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投标人可以***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见证监督开标过程。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通信方式和异议格式向招标人提出。在评标中投标人的报***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4)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后24小时***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5)整个开标过程由监察人员监督。 (6)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插入CA钥匙,验证开标信息是否准时解密,以及是否发生提前解密的情形,***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解密进程。 (7)价格公式中的下浮系数(如有),在开标现场在监察监督下进行抽取,并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播,抽取结***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8)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一览表,如对其开标过程有异议,投标人根据附件三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单》,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开标结束时间后1个小时内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 |||||||||||||||||||||||||||||||||
5.3 | 开标异议 | 补充: “投标人根据附件三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单》,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开标结束时间后1个小时内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技术3人及以上单数、商务3人及以上单数。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限公司 相关规定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每包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招标人公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 | 补充: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提出异议的为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2.应按附件格式填写《评标结果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电话,电子邮箱或传真电话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
7.5 | 中标通知 | 补充: 招标人***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公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方式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
7.7 | 签订合同 | 补充: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签订合同前,如果中标人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并得到全面修复前,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上述事故包括但不限于:(1)因中标人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2)中标人在国网系统内出现因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本次采购预估数量10%及以上)事件等情况。 3.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4.如同一包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中标人应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 |||||||||||||||||||||||||||||||||
7.7.1 | 取消中标资格 | 补充: | |||||||||||||||||||||||||||||||||
7.7.4 新增 | 资质能力核查 |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其不具有承担投标项目的资质能力,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其不具备承担投标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不予签订合同。 | |||||||||||||||||||||||||||||||||
8.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补充: 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或虚构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的寄出地址或人员相同;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收取中标通知书的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 7)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 |||||||||||||||||||||||||||||||||
8.3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或其他好处,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价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此为通常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并按此进行合同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企业名称变更 凡资 ******的公司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5.若本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724号令)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6.招标代理服务费 (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信用评价风险。
7.离线投标工具将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获取投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包括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并在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显示。获取的计算机硬件信息将仅用于本次评审过程,投标人应知悉并允许。 投标人应做到,一是放开文件编制计算机的相关防护设置,以保证投标工具正常获取相关信息;二是避免将与投标无关的保密信息存放于投标用计算机中,避免相应保密信息的泄露。 8.为保证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含外购外协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含外购外协供应商)的投标信息真实性和是否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实,对不配合核实工作,或经核实投标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的,取消中标资格。对提供虚假投标信息的,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未提交该承诺函的投标人将视为投标文件不全而被否决。 9.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编制要求: (1)***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进行上传。投标人单个标包内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不能超过:***,价格文件30M,技术文件60M。 (2)需分别完成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电子签章,投标工具默认盖章至文件首页,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打印并进行线下签字或盖章,然后以图片格式插入编制的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能***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工具的校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可参考如下制作和压缩方式缩小投标文件容量: 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仅提交必需的文件。 无需证明材料的投标部分,尽可能使用文字编辑,避免扫描图片。 优先使用黑白图片,分辨率为1024*768,更大尺寸图纸按比例适量增加。 图片压缩按照分辨率为150ppi/96ppi进行普通画质压缩,辅助使用OFFICE批量压缩工具。 投标人按照压缩建议生成的文件以满足屏幕清晰阅读即可,8-10张A4纸张大小图片应控制大小至1M以内。 对于图片类文件,可使用压缩软件进行压缩后插入WORD中上传系统,WORD中插入页面方向应为纵向。 可编辑文件应保存为docx或xlsx格式。 10.网盘文件(如有)按以下要求上传: 1)技术补充文件以分包为单位,商务补充文件以分标为单位,分别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包仅支持zip格式),批量勾选所投标包加密提交。压缩包内目录结构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进行编制。 2)加密后的单个文件大小须小于1G。请各投标人在保证内容清晰识别的前提下,优化压缩方式或精简文件,将大小控制在范围内。 对于网盘内不可读取的文件将不作评审;对于网盘投标文件提交不完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网盘文件内容***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的内容为准。 11、本次中标企业需到国网企购集体企业电商化采购专区完成供应商入驻。 ******限公司 (平台企业)作为招标人(采购活动组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物资管理制度要求组织采购寻源, ******限公司 为招标(含竞谈等)活动的采购人。平台公司、 ******限公司 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三方签订框架采购合同, ******限公司 组织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完成供应商入驻、开店、商品(服务项目)上架等工作。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价格(订单价格)基础上 ******限公司 一定的让利。物资类让利0.8%,服务施工类让利0.3%。如有变动,以商城协议为准。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附表一
一、投标保证金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招标项目名称:***。
1.1.5 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
1.3.2 交货期:***。
1.3.3 交货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A)(1)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 (B)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电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
问题澄清函
编号:
(投标人全称):
XX(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产品名称)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委托XX公司发出澄清函,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间)***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回复,任何迟到的回复将被视为无效。
XX(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附件二:***
问题的澄清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招标文件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 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开标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电子邮箱: | ||
异议受理场所:□开标现场 □非开标现场 | ||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 ||
答复: | ||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受理说明 |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开标结束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评标结果异议单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 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补充: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分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评审计算得分三部分构成,无其他评分因素。三部分权重分别见对应编列内容,满分100分) | 分值构成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六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本章2.2.4(3)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见本章2.2.4(3) |
2.2.4(1) | 评分标准 | 商务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2) | 评分标准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四 |
2.2.4(3) | 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五 |
2.2.4(4) | 评分标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无 |
3.1.3 | 评标程序 | 算术错误修正 | 修改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报价为准。 |
3.3.4 (新增) | 投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在评标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评标阶段的澄清从发出到***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 |
3.4.3 (新增) | 评标结果 | 排序和推荐中标 | 1.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格能力和生产要素配置,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出规定。 ${排序和推荐中标} 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不做限制 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同一分标下多个标包,最多可中1个包。 2.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各包范围中,按照下列顺序推荐中标:(1)将各包按评标基准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2)推荐当前包基准价金额最大的包(当基准价相同时,按包号由小至大排序)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3)如果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中标达到同时中标最多数量,该投标人在其所投其他剩余包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4)在(1)的排序基础上,顺次重复(2)、(3),直至全部标包授完为止。 3.按照2.规定进行推荐中标时,当某一包授予任何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必超同时中标最多数量的,则该包授予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该投标人不受同时中标最多数量限制。 |
3.4.4 (新增) | 评标结果 | 未中标解释 |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
3.4.4 (新增)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可从该包评审总分前三名中依次重新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表所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否决情形如下表所示,评标委员会仅依据表中所列明的支撑材料和判定标准进行评审。
3.表中涉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截图的,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或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或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否决,但作为详细评审依据。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否决情形 | 否决事项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对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未附有效的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说明的。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章无效的,或者电子签章名称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响应性评审 | 交付期限 | 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为非报价数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修正原则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后,投标价格仍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担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有效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证明是指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或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以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范围 |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偏差 |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期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响应性评审 | 违反税法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 ******限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
资格评审 | 实质不符 |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对于规定接口要求的产品,投标文件对一次接口、二次接口、土建接口的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的。 | |
资格评审 | 质量否决 | 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查询结果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根据《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投标人存在触发《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工艺控制、生产人员、元器件及产品检测能力等资质能力,或因厂商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其他事项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他条款的 | |
44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不少于三项(2020年至今)提供合同和发票 |
45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限的应答人所投产品的形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46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47 | 资格评审 | 无效代理 | 对于代理商投标,未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授权的。 |
48 | 形式评审 | 参数接口 |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对于规定接口要求的产品,投标文件对一次接口、二次接口、土建接口的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的。 |
49 | 响应性评审 | 组件唯一 | 对同一组件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原厂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 |
... | ... | ... |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项目 | 评分细则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40分)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按招标文件要求),无差异15分,内容和形式有差异但招标方能接受的根据情况适当扣分。(0-15分) |
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分档考虑打分。(0-15分) | |
商务偏差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10分,有偏差根据情况适当扣分。(0-10分) | |
财务状况(20分) | 近3年财务状况完整良好、不亏损得20分;近三年存在亏损的或每缺少1年财务状况的减2分。(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完整良好、不亏损即得18分)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此项满分。(14-20分) |
信誉状况(20分) | 银行资信及认证体系,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综合考评打分。(0-20分) |
供应商绩效评价(20分) | 根据投标人以往投标、履约(参考用户评价)及有无投诉情况酌情打分。(0-20分)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四:***
项目 | 评分细则 |
质量和技术措施方案(12-20) | 质量保证及技术措施方案详细、合理,得17~20分;一般,得13~16分;差得12分。(标准分:***-20) |
配置要求 (12-20) | 所投产品的配置、附件或备件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配置要求,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分档考虑,得12-20分。(标准分:***-20) |
质保响应 (6-15) | 根据响应时间、解决方案合理性、到场时间、实际解决时间等因素,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分档考虑,得6-15分(最低6分)。(标准分:***-15) |
技术文件质量 (6-10) | 技术文件规范、完整、清晰。满足10分、一般8分、差6分。(标准分:***-10) |
业绩 (8-10) | 近三年内有3项类似业绩得基础分6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加至10分为止。(标准分:***-10) |
生产及检测能力(6-10) | 生产工艺、设备先进、产品检测手段齐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分档考虑,得6-10分(最低6分)。(标准分:***-10) |
技术支持与服务 (6-15) | 技术支持与服务合理、叙述详细能够保证工期,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分档考虑,得6-15分(最低6分)。(标准分:***-15)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五:***
2.2.4(3)报价评分标准 | |||||||||||||||||||||||||||||||||||||||
(1)价格评***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2)价格评审采用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一、确定有效投标人(仅为计算基准价使用) 1.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以内(含5名)时,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10名(含1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3.初评合格投标人在10名-20名(含2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4.初评合格投标人在20名-30名(含3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初评合格投标人在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先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二、计算基准价 1.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2。 2.基准价=A2*(1-C)。 其中C为基准价浮动系数,在开标现场在监察监督下进行抽取。 三、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应以下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价格评分权重)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2;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C、n1、n2参数设置见下表: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六:***
序号 | 分标名称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1 | XX | 45% | 45% | 10% |
2 | XX | 45% | 45% | 10% |
3 | XX | 45% | 45% | 10% |
... | XX | 45% | 45% | 10%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
(2)技术部分:***;
(3)投标报价:***;
(4)其他评分因素:***。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单独成册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之一
一、货物清单
1.货物清单说明
1.1 本货物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实行电子投标报价,投标依据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给定的规则逐行填写“未含税单价”、投标产品课征的“增值税税率”两个数值,投标保证金(有或无或免)选项,以及备选方案含税总价(如有)和投标人备注(如有)。汇总的投标总报价小写和大写金额由系统自动算术汇算完成。
2.2 货物清单中填写标价的单价和金额,是投标人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包括本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
2.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用图纸、清单和文字来界定供货和服务的范围和界限。
2.4 投标报价应为固定不变价格。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3.其他说明
3.1 投标人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登录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自动解密,开标内容通过招标人CA证书从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获取并向投标人公示;投标人可以在任何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环境同步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获取相应开标内容。
3.2 电子化开标现场公示结束后,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4.货物清单
4.1 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货物(功能规格)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未含税报价 | 税率 (%) | 含税报价 |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人民币(小写):***(大写): | |||||||||
投标保证金:***: | |||||||||
系统条形码 | |||||||||
填写说明: 1、本投标价格是投标人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包括本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 2、请投标人逐行填写“不含税报价—单价”和投标产品执行增殖税“税率”两个数值,“不含税报价—合价”、“含税报价—单价”、“含税报价—合价”、“开标报价”由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商务平台)依逻辑关系运算汇算得出并带入相应字段位置。 3、投标人需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填报此表,在全部报价数据填写生成后,需校验系统运算关系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投标人经校验全部报价数据(含税率)正确后,加密电子报价数据和报价文件后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商务平台),招标人不接受本报价表的纸质或光盘文件。 4、计算公式:***=未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未含税总价=未含税单价×数量,含税总价=未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包投标总含税价=含税总价之和。 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包含价格信息的备注。 |
4.2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如有)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分标编号:***:***:***:*** | ||||||||
序号 | 组件材料项目名称 | 产地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其他组件材料 | ||||||||
其他费用 (运输培训设计联络现场服务等) | ||||||||
合计含税单价 | ||||||||
总价 | ||||||||
填写说明: 1.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判别单价组成、价格完整性与合理性的主要基础。本表所载明的价格数据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针对本《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的任何空白、漏项、删改、合并,以及单价与合价、总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对应项目货物总价)不一致等情形,都将构成否决。 2.请按照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书)“主要部件材料表” 中给定的组件材料条目为基本单元,按照《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同一种货物为单位,逐条逐项,抄录组件材料名称,填写单位、数量、单价,计算汇总合价、总价。 3.在其他组件材料栏分别一笔填写“组件材料配置表”未给出组件材料条目元件名称的其余全部组件材料的合计金额。 4.总价须与《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行项目物资含税总价相等(即设备本体含税单价乘以数量)。 |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之二
技术规范书(另附)
技术规范差异表(如有)
${技术规范差异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本项目的SGCC包,点击供应商投标工具(以下简称“投标工具”)中“导入”按钮,弹出“选择投标部分”窗口,勾选“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部分(本项目无需勾选“资质业绩文件”选项),单个或批量导入SGCC包。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封面页格式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 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序号 | 内容 | 提交方式 | 是否有格式要求 | 投标工具上传端口 | |
***商务平台 | 网盘 | ||||
一 | 价格文件(按包制作) | “价格文件”端口 | |||
1 | 投标函及附件 | √ | √ | 供应商投标工具按包投标后自动生成 | |
附表1 | 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 √ | √ | 供应商投标工具按包投标后自动生成 | |
2 |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如有) | √ | √ | “维护单价分析表”页签 | |
二 | 商务文件(按分标制作) | “商务文件”端口 |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端口 | |
2 | 商务偏差表 | √ | √ | “商务偏差表”端口;如商务无偏差,在投标工具处选择商务无偏差 | |
3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如有) | √ | √ | “商务部分(附加)”端口 | |
4 | 补充文件 | √ | √ | “补充文件”端口;将1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商务偏差表、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如有)、4补充文件编制成一册完整商务文件,上传至该端口。 | |
4.1 | 投标保证金 | √ | |||
4.1.1 | 汇款凭证 | √ | |||
4.1.2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 √ | √ | ||
4.1.3 | 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扫描件 | √ | |||
4.1.4 | 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 √ | √ | ||
4.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 √ | ||
4.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 √ | |||
4.4 |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 √ | |||
4.5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4.5.1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4.5.2 | 查询报告及截图 | √ | |||
4.6 | 财务状况 | √ | √ | ||
4.7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 √ | |||
4.8 | 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 √ | |||
4.9 |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 | √ | ||
4.10 | 其他 | √ | |||
4.****.1 | 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1 | √ | √ | ||
三 | 技术文件(按分标制作) | “技术文件”端口 | |||
1 | 技术偏差表 | √ | √ | “技术偏差表”端口;如技术无偏差,在投标工具处选择技术无偏差 | |
2 | 专项投标文件 | √ | √ | “专项投标文件”端口; 将1技术偏差表、2专项投标文件编制成一册完整技术文件,上传至该端口。 | |
2.1 | 业绩文件 | √ | √ | ||
2.2 | 技术特性参数表 | √ | √ | ||
2.3 | 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 | √ | √ | ||
2.4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2.5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四“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 √ | |||
2.6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 | |||
2.7 | 技术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等 | √ | |||
2.8 | 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 | √ | |||
2.9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 √ | |||
2.10 | 生产场地、生产能力及剩余产能列表、厂房面积 | √ | |||
2.11 | 生产装备 | √ | √ | ||
2.12 | 调试试验场所、试验检测设备 | √ | √ | ||
2.13 | 制造工艺 | √ | √ | ||
2.14 | 认证证书 | √ | √ | ||
2.15 | 主要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证书 | √ | √ | ||
2.16 | 检测检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检定报告、校准证书或报告、检测试验报告等相关报告) | √ | |||
2.17 | 资质业绩凭证单(如有) | √ | |||
2.18 | 其他 | √ | |||
2.****.1 |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 | √ |
说明:
1.与招标投标评标无关的文件或材料,编入不作评审。
2.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对上传内容及端口要求与此表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未按此表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价格文件
(一)投标函及附件(在投标工具在线填写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填写路径:***-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价格、折扣率及税率”)
1.投标函格式(以投标工具中嵌入的格式为准)
投标函
致:***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货物招标(分标编号)标包(包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写万元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产品及其服务,并承诺除了在商务偏差表中明示的偏差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或我方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所属合同签约主体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提供投标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款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缴纳中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对合同条款的承诺详见投标函附录。
7、我方完全理解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 ******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方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承诺践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供货合同的约定,生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保证出厂设备质量。增强企业全员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14)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用户的监督。
(15)严格管理,强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16)积极主动,大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追溯、召回和处理,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现场的技术支持,加强设备运行后的信息跟踪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17)重视研发,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发展环保型、节约型、高能效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实施以质量诚信为核心内容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8)我方承诺,我方及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将 ******限公司 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未配合,或投标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我方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如有)存在虚假投标信息,我方同意接受被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后果。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 ******我公司 是否违反承诺, ******贵公司 相 ******我公司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贵公司 ******我公司 的处理 ******我公司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
邮编:
附表1 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上传投标工具路径:***-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单价分析表”-按钮“维护报价文件”)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如有)
商务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权委托书(上传投标工具路径:***-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无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授权__________代表我方全权办理XX(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及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盖公司 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二)商务偏差表(可在投标工具直接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无”,无需上传偏差表,如选择“有”,上传投标工具路径:***-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商务偏差表)
1.商务偏差表(格式)
商务偏差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三)投标保证保险(如有,则需上传。投标工具路径:***-按钮“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商务部分(附加)”端口)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
******险公司 投保, ******险公司 承担所承保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单递交给招标人,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一、保险险种:***
二、被保险人:***
三、保险金额:***
四、绝对免赔额:***
五、保险期间:
【说明】保险期间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要求。
六、 ******险公司 必须核实保单保费是否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请注明保单保费是否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未注明相关信息或注明保费未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样例:***。)
七、其他:***(年度保单除外)。
八、特别约定: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
1.投保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3.投保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6.投保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二)按年度投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保险期间内的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的,不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
(三)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四)发生保险事故时, ******险公司 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金额为出险标包的保险金额总额;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若投保人未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缴纳保费拒绝支付赔款。
(五)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提供以下材料:***.《保险单》;2.《索赔申请书》;3.招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4.投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5.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此处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补充文件(上传投标工具路径:***-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补充文件)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明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
1.1汇款凭证(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汇款凭证电子版或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汇款凭证)
1.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函作为 ******X公司 关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我们(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盖 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
1.3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扫描件
基本账户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1.4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投标保证金明细表(格式)
招标编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 汇款流水号/保函编号/保单号 | ||
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开户行全称 | |||||||
开户行网点所在地 | |||||||
账号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的处理。
2.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为单位计算投标保证金,每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按以上格式编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对于未提供保证金明细表或所提供的明细表内容不全的、所提供的明细表内容表达描述模糊不清的,招标人将按照项目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后三位、包号顺序核定。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查询的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5.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例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5.2查询报告及截图
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生成报告或打印截图(查询日期应在首次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6.财务状况
投标人需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条规定的年份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填写下表,同时提供能体现下表财务指标参数的扫描页,无须提供整本报告/报表扫描件。请依据年份依次排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年份 财务指标 | XX年 | XX年 | XX年 | 平均 | |
1 | 注册资本金 | ||||
2 | 负债总额 | ||||
资产总额 |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
3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
4 | 营业利润 | ||||
营业收入净额 | |||||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净额×100% | |||||
5 | 净利润 | ||||
平均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 | |||||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8.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9.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要求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交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书为外国(地区)制造企业在华依法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为代理商出具的,该代表机构还应提供该外国(地区)制造企业对常驻机构从事该项行为的许可或授权文件,并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常驻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期:
致:***__(招标人)
我方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是根据_________(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原厂制造商,主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地址),兹指定和任命根据__________(合格货源国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 ******理公司 地址)的 __ ******理公司 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第__________号(明确招标编号及包号)_______项目(明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___________(明确产品名称、型号)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兹授予_____ ******理公司 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__ ******理公司 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保证_____ ******理公司 名称)为我方授权参加本项目本子包/包投标的同一型号设备的唯一代理商,并承担有关投标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等属于制造商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
我方保证对本次投标行为和中标后的合同履行与_____ ******理公司 名称)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函的制造商:***(盖 章)_____
签字:(签字)
10.其他
10.1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
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
******限公司 / ******限公司 :
我方(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方及外购外协供应商将 ******限公司 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未配合,或投标信息不真实准确,或经核实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能力,我方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如我方或外购外协供应商存在虚假投标信息,我方同意接受被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后果。
投标人:(盖章)
时间:***
三、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差表(投标工具路径:“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直接选择无偏差,或上传偏差表)
1.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偏差事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 |
其他 |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二)专项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路径:***-页签“其他技术投标文件”-按钮“维护其他技术投标文件”-专项投标文件)
1.业绩文件
供货及运行业绩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型式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投运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编制说明: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单位、用户、产品规格型号等重要产品信息、供货数量及价格等内容,上述内容必须涵盖招标公告所注明的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 2.仅提供发票和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和签署页)的扫描件,不需提供整个合同文本。 3.应对业绩证明材料进行编号,且与该表格对应业绩的序号一致,并按顺序编制,即对应序号1的业绩的所用证明材料编号全部为1,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应一一对应,且编制在一起,然后制作序号2的业绩的证明材料,以此类推。 |
2.技术特性参数表(格式)
技术特性参数表(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招标人要求值 | 投标人保证值 |
1 | ||||
2 | ||||
… | ||||
… | ||||
编制说明: 1、请抄录已获取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技术特性参数表》的数据、信息或表述,填写本表对应条目“项目需求值或表述“栏,并在规定位置逐条逐项对应作出投标。 |
3.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格式)
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项目货物需求 | 投标人(唯一确定)响应 | |||||||
元件名称 | 型式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型式、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 | 原产地 | ||
1、本体(写明物资描述) | — | — | — | — | — | — | — | ||
1.1 | |||||||||
1.2 | |||||||||
… | |||||||||
2、必备的备品备件 | — | — | — | — | — | — | — | ||
2.1 | |||||||||
2.2 | |||||||||
… | |||||||||
3、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 |||||||||
3.1 | |||||||||
3.2 | |||||||||
… | |||||||||
编制说明: 1、请抄录已获取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或《供货范围一览表》的数据、信息或表述,填写本表对应条目“项目货物需求”栏,并在规定位置逐条逐项对应作出投标。 |
4.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如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报告及证书有要求,须按照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及证书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四“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7.技术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等
8.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
9.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10.生产场地、生产能力及剩余产能列表、厂房面积
11.生产装备(格式)
生产装备(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使用年限 | 制造商原产地 | 保障产品工艺 质量的作用 | |
1 | |||||||
2 | |||||||
3 | |||||||
编制说明: 1.“保障工艺质量的作用”解释为该工艺设备具体承担制造或保障工艺的具体用途。 2.“设备名称”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主要设备。 3.请据实填写表中信息数据。 4.提供表内对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支持材料即可,发票扫描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应进行编号,且应与该表格对应设备的序号一致,并按顺序编制。 |
12.调试试验场所、试验检测设备
调试试验场所、试验检测设备(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最近检定时间 | 制造商原产地 | 试验项目 |
1 | ||||||
2 | ||||||
3 | ||||||
编制说明: 1.“最近设备检定时间”解释为该试验设备最近一次质检时间。 2.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证明自身试验能力的主要试验设备。 3.请据实填写表中信息数据。 4.提供表内对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支持材料即可,发票扫描件和采购合同扫描件应进行编号,且应与该表格对应设备的序号一致,并按顺序编制。 |
13.制造工艺(格式)
制造工艺(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工艺环节名称 | 主要关键措施 | 保障产品性能质量的作用 |
1 | ||
2 | ||
3 | ||
编制说明: 1.请概要填写本企业保障提升产品性能质量主要工艺有哪些、主要特点是什么。例如产品设计、原材料控制、制造过程控制等。 2.供应商在填写该表格内容时,可从工艺技术、生产工序等方面填写,但不要过多文字描述。 |
14.认证证书(格式)
认证证书(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信息事项 | 认证机构 | 证书编号 | 认证事项范围 | 有效期限 |
……. | ||||
编制说明: 1.供应商根据本企业已取得的认证进行填写,数据为截至投标截止日数据。 2.“认证事项范围”为认证证书中列明的所认证的产品范围。 3.“有效期限”一栏中按照“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格式填写。 4.请据实填写表中信息数据,提供对应认证证书扫描件。 |
15.主要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证书(格式)
主要技术人员(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标名称:***,分标编号:***,包名称:***,包号:***
序号 | 岗位 | 现担任职务/专业 | 工作经历 | 通讯电话和地址 | 备注 |
1 | 技术总负责人 | ||||
2 | 生产进度负责人 | ||||
3 | 产品质量责任人 | ||||
4 | 工厂试验负责人 | ||||
5 | 现场项目负责人 | ||||
6 | 现场安装调试负责人 |
检测检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检定报告、校准证书或报告、检测试验报告等相关报告)
17.资质业绩凭证单(如有),按分标提供
在“资质业绩文件”→“上传资质业绩凭证单”端口直接上***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下载的压缩文件。
18.其他
18.1.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要求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交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书为外国(地区)制造企业在华依法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为代理商出具的,该代表机构还应提供该外国(地区)制造企业对常驻机构从事该项行为的许可或授权文件,并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常驻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期:
致:***__(招标人)
我方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是根据_________(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原厂制造商,主营业地点设在__________(地址),兹指定和任命根据__________(合格货源国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_ ******理公司 地址)的 __ ******理公司 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第__________号(明确招标编号及包号)_______项目(明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___________(明确产品名称、型号)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兹授予_____ ******理公司 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__ ******理公司 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保证_____ ******理公司 名称)为我方授权参加本项目本子包/包投标的同一型号设备的唯一代理商,并承担有关投标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等属于制造商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
我方保证对本次投标行为和中标后的合同履行与_____ ******理公司 名称)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函的制造商:***(盖 章)_____
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