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交通信号灯维保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21181-LXJS-G ****** 7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日 上午09:***
评标地点:***
评标小组名单:***、刘同胜、夏文洪、殷冬顺、李翔、周强、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共计 ****** 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 | 得分 | 名次 |
******限公司 | 92.68 | 1 |
******限公司 | 88.40 | 2 |
******限公司 | 88.26 | 3 |
苏州市安泰 ******限公司 | 86.48 | 4 |
江 ******限公司 | 58.36 | 5 |
******限公司 | 56.85 | 6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