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鹤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评估报告(第2次)公告
依据《关于规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档案材料工作的函》(黑环督办函〔2022]23号)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城镇垃圾治理问题验收销号参考要点》(黑建城管[2022]9号)相关要求,要求由第三方对鹤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情况编制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告(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服务周期:***
报价方式:***
评选方式:***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服务实施地:***埋场东山区南山林场一连处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 12:***:***
报名结束时间:****-**-** 07:***:***
发布时间:****-**-** 09:***:***
采购编号:***********906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具备至少一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信息来源:***://cg.****.com/newdetailsDemand?id=dc3b3c95f****aaa7ec09a54af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