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站区枢纽项目征收铁路房屋还建供电工程”(WH01GC2023QT2069)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无个人签名处的不作此要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修改为:
“4.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有效的纸质版电子证书。投标人打印纸质电子证书后,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或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的,该打印的纸质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纸质版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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