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安防及弱电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程(第二次)备案记录编号:***〔2023〕83号项目类型:***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至****-**-**。
标段名称 | 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安防及弱电工程(第二次)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 ******限公司 | 北 ******限公司 | ******限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86.37 | 76.56 | 71.81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永杰 | 王迪 | 罗晓丽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京******** | 京******** | 川******** |
投标人业绩 | 业绩1:***系统工程;业绩2:***、停车楼安防及安全系统集成项目;业绩3:***;业绩4:***交通中心工程弱电系统施工IV标段(安防与交通);业绩5:***程施工; | 业绩1:*** | 无 |
投标报价(元) | ****.66 | ****.55 | ****.24 |
质量 | 达到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达到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达到国家及民航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 | 约290日历天 | 约290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包含民航行验)约290日历日 |
评标情况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广西 ******任公司 |
联系人: | 王定菘 |
联系电话: | 0771-****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南地区管理局 |
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163号 |
电话: | 020-**** |
招标单位:*********任公司
日期:****-**-**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