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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公示日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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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 1,500,000.00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C****-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批 | 1 | 1,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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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
1.名称:*********限公司 |
2.地址:***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株洲市 ******限公司 市株洲市唯一一家具有收集、运输、 ******的公司 ,医疗废物就近集中处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的公司 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 | 论证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69号庐山恋综合楼铭逸酒店21楼 | 论证意见 | 1.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株政办发【2005】46号)、《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2020】76号),切实加强对全市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求对全市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目前,株洲市 ******限公司 市株洲市唯一一家具有收集、运输、 ******的公司 ,医疗废物就近集中处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的公司 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2.鉴于不可替代性的政策规定,建议由株 ******限公司 提供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本项目预算设置合理。 3.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单一来源的相关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曹亚伟 | 株洲市中心医院 | 副高 | 丁建军 | 株洲市中心血站 | 正高 | 颜永和 | 荷塘区益民达药房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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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至 ****-**-**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968 |
2、监管部门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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