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栋片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变更
①号
各投标人:
关于景洪市嘎栋片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作出以下澄清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施工单位类似项目业绩及设计单位类似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为“****-**-**日至今”,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年份要求不一致,现澄清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年份要求“****-**-**日起至今”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与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不一致,现澄清均以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为准。
三、请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自行查看,原公告(文件)中凡与现澄清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变更为准。以此带来的不便,望各投标人给予谅解。谢谢!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李金妹
电 话:***-****、****120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