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虎地山厂房及配套项目(首期)施工补充说明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汕尾高新区虎地山厂房及配套项目(首期)施工项目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投标人如存在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评审因素“机械设备资源情况”中的评审标准提供评审证明资料的情形。投标人需要将评审标准中载明的原件资料在****-**-**日上午10:***层中型开标室K202Z050(316)。如投标人选择邮寄形式,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邮寄文件的到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信息:
地址:***Z050(316)
联系人:***
电话:****723
本补充说明文件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评标时间不作调整。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 ******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