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山前街道大岚头村2023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1交易公告
1.条件 | |
福鼎市山前街道大岚头村2023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1已由福鼎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9万元 ,最终发包**2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清理33987m²,人机结合伐树、挖根2266棵,地面物外运(运距2~3km)2039m³,田内土方平整(一、二类土)13595m³,田埂修筑160m³,田坎夯实2129m³实方,畦垄2945m³,土地翻耕(一、二类土)(二轮)3.399hm2,表土剥离及回填3399m³,客耕作层(运距10~11km)6797m³,耕作层回填6797m³,客保水层(运距10~11km)2350m³,保水层压实1998m³实方,撒播草籽覆土(客土点)2.36hm2。 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新建管道3条,总长2195m;镇墩28座;放水闸井9座;检修口3座;新建截水沟1条,总长132m;引水口1座,沉砂池1座。 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总长844m。 2.4 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5.****.64:***/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777 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