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PM2.5与O3协同治理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日 0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9-**** | ||
采购单位 | 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萍乡市经开区苏州东街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9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萍乡市滨河东路5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9-**** |
江西 ******限公司 关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PM2.5与O3协同治理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X-2023-43)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X-2023-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5与O3协同治理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求中:***、设备及货物技术服务要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1套VOCs站,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日起。现变更为本项目所新建的一套交通站,一套VOCs站,运行维护服务期为一年,自设备安装完成正常运行日起。变更事项2:***、评标标准和方法中:***(10分)第(2)最低检出限(1分):***≤0.2nmol/mol,CO监测仪<0.2μmol/mol。现变更为NO2监测仪≤0.2nmol/mol,CO监测仪≤0.2μmol/mol。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公告跟澄清文件,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更正后的答疑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311/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