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新能源公务用车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HS-1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
澄清(修改)内容:***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第三章 材料要求、规格及需求表---商务条件 | 无2.5项 | 2.5成交供应商须对每辆车配备快速充电桩及快速充电器,并提供每辆车的车辆保险,车辆审验合格证。除车辆租赁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直到租赁期结束。 |
澄清(修改)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