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坂村级组织场所规范化修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坂村级组织场所规范化修缮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沙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沙坂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限公司 、福 ******限公司 、福 ******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2)工程建设规模:***;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 月16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柒仟元整(¥7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需用档案袋密封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为:***。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966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
地址:***;
联系人:***:***-****
附件下载:
沙坂村级组织场所规范化修缮建设工程-挂标材料.zip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