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川陕省长赤县沙溪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布展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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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35-61号1栋1单元14层1403号 | 292,98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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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展览服务 | 川陕省长赤县沙溪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布展项目 | 根据项目服务需求,组织专业人员撰写展陈大纲、深化大纲、展陈方案设计、提交布展施工图纸、造价概算、深化布展方案,并按质、按期、按量完成陈列馆的布展。对沙溪区苏维埃的战斗历史进行挖掘采集并整理分析,撰写展陈大纲,协助整理展览实物。 | 1.项目整体设计:***:***/面积 备注 1 展陈大纲编撰 根据史实材料编撰大纲 份 1 2 方案设计 根据布展场地结合建筑特点 ㎡ 约170 3 施工图设计 在方案效果图基础上深化设计 ㎡ 约170 4 造价概算编制 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 ㎡ 约170 2、项目实施:***.1 技术要求:***(1)保护文物建筑要素 展陈场馆建筑为革命历史遗迹,属于文物级别建筑,故在施工中充分考虑文物博物展示利用要素。 (2)保证安装过程中的作业安全。 (3)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充分协调与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4)严格按照规范制作展陈物的外观、颜色、材质、工艺、规格等。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WWW/T ****** 8》。 2.2 现场施工要求:***(1)确保制作安装的施工安全。 (2)所有施工点位进行打围密闭施工。 3、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深化设计,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 (1)方案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布局、内容、风格、材质、规格、作品明细等)。 (2)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材质、规格、工艺说明、样品等)。 (4)服务方案(包含设计、展陈资料收集、施工等相关内容)。 (5)以上深化设计成果提交纸质文档3套,电子文档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1)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参与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整体验收。 (2)验收标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及《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要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商务要求、合同履约质量以及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等内容。 (4)验收结果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服务费依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 292,980.00 |
李灏(采购人代表)、巩硕、张永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5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珠3楼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
川陕省长赤县沙溪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列布展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限公司 ).pdf
附件:***合同包1:*********限公司 ).pdf 附件:***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