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开区2023年交通设施维护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2023-11-17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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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经开区2023年交通设施维护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230233号)

二、项目名称:***(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路156号智能网联协同创新产业园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二次)

服务范围:***、新增信号控制系统、新增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新增高清视频监控及违停抓拍系统、新增交通安全设施、新增线缆及管道附属设施。

服务要求:***、监控、电子警察及其基础、杆件、控制箱、电路线源、工作井等所有配套设备的管理、服务、维护等;所有设备的运行调试、检查、保养、维修、软件更新、设备更换、后台保障、流量监测均达到业主和主管部门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所有设备的运行调试、检查、保养、维修、软件更新、设备更换、后台保障、流量监测均达到业主和主管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昌伦、吴燕、陈小芳、胡松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2%+(中标金额-100万)*0.48%。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

3.无效投标单位:***

4.中标供应商业绩:① ****** 4年鸠江区交通设施维护项目;②芜湖市弋江区交通设施维护建设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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