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三街镇上花坪村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1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备案编号:***********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更正日期:****-**-**日
五、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 ******母公司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林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在广西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的按百分制得 100 分,评定为“二等”的按百分制得60分,评定为“三等”或在桂林市住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按百分制得30分。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 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更改。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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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漓水书香”9栋2单元6、7层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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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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