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静安区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殷卫红、周勇燕、张圣临 | ||
总成交金额 | ¥42.56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91 | ||
采购单位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共和新路6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3号楼1层(法兰桥创意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兰021-****-8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擎盾.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套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限公司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 | 通过建设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为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律师提供可以无障碍沟通的渠道,打破传统办案的空间限制,支持本地、远程完成听取意见业务流程,保证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依法、安全、高效进行。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要求,达到节约审查资源,提高审查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以及节约司法成本的作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 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前述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卫红、周勇燕、张圣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成交理由:*********限公司 在需求理解、方案设计和实施、人员配备情况、综合实力及业绩案例经验 ******家公司 。综上,推荐其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限公司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891,传真:***-****)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法兰桥创意园)
联系方式:***-****-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91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cjgg/202311/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