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乡村振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慈利县乡村振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DHZB-2023-18,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慈利县乡村振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慈发改备案 [2023]237 号),项目业主为 张 ******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35900 亩、智能温室大棚 360亩、普通蔬菜大棚 4200 亩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名称:***;标段划分:***。
1.2.2 建设地点:***、南山坪乡、二坊坪镇、高桥镇、洞溪乡。
1.2.3 项目基本情况:***0 亩、智能温室大棚 360亩、普通蔬菜大棚 4200 亩及其它配套设施。
1.3 工期要求:***。
1.4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家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 3)及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
1.6 保修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给(排)水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下同);注:***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10 其他要求:/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 22日至2023年11月 28日每日8:***:***(北京时间,下同)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湖南 ******任公司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街道笔架路县文化馆商住楼3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月 18日 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 ******任公司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街道笔架路县文化馆商住楼301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慈利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9.其它
9.1依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的规定,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违规行为。
9.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并递交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投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资质挂靠,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不少于22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587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地 址:***馆商住楼301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3@qq.com
2023 年11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