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管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管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CX23066
招标方式:***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管资金竞争性存放,**0万元 ,主要对其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
存放期限:***。
本次招标中标银行数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范围内的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限公司 (长兴县格兰国际A座901室)。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市范围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市范围内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范围内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复印件);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下午14:***社联合社五楼会议室(原国土局,现残联,金陵菜场对面),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下午14:***(原国土局,现残联,金陵菜场对面)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本项目招标关信息刊登在:
***交易中心网http://cxztb.****.cn:***/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
联系人:***:****600
2、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长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