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建设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
二、合同名称:***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28448-****
四、项目名称:***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男)
地址:
联系方式:****9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设项目
数量:***.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2021年11月,高检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主导责任,发挥好主导作用。为响应与落实最高检的要求与制度,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将建设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服务时间:***:《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
2.合同金额(元):
69 ******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