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双达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23]28号第二次)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28号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达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变更为:
材料质量 | 1、所使用的腻子粉根据JG/T 298-2010 标准检测干燥时间≤1.5h的,得3分。 2、所使用的真石漆根据JG/T 210-2018标准检测表干燥时间≤1.5h的,得3分。 3、所使用的乳胶漆根据GB1 ****** 0标准检测甲醛含量≤5mg/kg的,得3分。 评审依据:***AS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9分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9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
3、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