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潼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补遗通知(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潼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答疑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贵单位****-**-**日发布的补遗澄清内容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投标软件中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招标文件为准?此次补遗文件中无工程量清单内容,是否需要补充修改?软件版文件是否需要对应修改调整,以便后续电子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
回复:*******-**-**日发布的补遗通知(三)中的附件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已按照最新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2.贵单位****-**-**日发布的补遗澄清内容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投标软件中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招标文件为准?此次补遗文件中无工程量清单内容,是否需要补充修改?软件版文件是否需要对应修改调整,以便后续电子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
回复:*******-**-**日发布的补遗通知(三)中的附件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已按照最新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详见补遗内容。
二、补遗部分
1.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6元(大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31元(大写:***);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估价必须按发布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