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规资告字[2023]16号)
合规资告字[2023]16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HC23-112-1 | 宗地总面积: | 96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凤镇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965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3 | |||
起始价: | **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日 18时00分 | ||||
备注:***.该宗土地用途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2. 该宗地内目前为在建状态,未竣工,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 ****** 09平方米,由竞得人自行完善建设审批手续。3.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3〕0001号执行。4.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5.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390元/平方米,**5万元 ,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7.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8.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 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 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C23-112-1号地块:****-**-**日 09时00分至****-**-**日 18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om/hechuanweb)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日09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在挂牌期限内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现场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5878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