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23-2-门(团山庄)
******二公司 团山庄项目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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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 ******限公司 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23-2-门(团山庄)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 ******限公司 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已由中 ******限公司 以三公局工管发[2021]5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 ******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 ******限公司 沂南县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承建的沂南县界湖街道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卧龙山路以东,澳柯玛大道以南,团山路以西,迎春路以北。共计27栋建筑物,涵盖住宅楼和公建配套房、幼儿园、换热站、门卫、垃圾收集站、配套公建、二期规划建筑,其中住宅楼有22栋,附属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29 ****** 43万平米,其中地上面积21 ****** 04m2,地下面积7 ****** 39平米。本工程有20栋17层单体,3栋11层单体,1栋3层单体,1栋4层单体,2栋1层单体,结构类型为框剪和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和独立基础;住宅楼标准层高为2.9m,最高为49.3m;施工总投资约为6.5亿元,总工期540天。 2.2招标内容:***:
2.3特别说明:***,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甲方每月确认工程量并结算后,根据业主付款情况向乙方支付不超出结算金额70%的进度款,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两年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以___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作为保修(质)金,按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生产厂商准入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 ******限公司 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5.有固定生产场地,具备较强生产能力和交货保障能力; 6.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 8.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分两个包件;包件1和包件2,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代理商中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中标投标人须无偿提供纸质版检测资料及相对应基本检查试验工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日16:*******-**-**日 16:***:***(http://ec.****.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日16:*******-**-**日 16:***。 4.3招标文件购买:***。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天天项目管材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人公司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4@qq.com),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7425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6:***。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团山庄项目门投标保证金”。 ******人公司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70@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户名:*********限公司 沂南县团山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05198-01 方便及时对账:***-31时间段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PMS/)进行。 7.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限公司 招标人:*********限公司 团山庄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楼 项目地址:*** 售标联系人:***:***-**** 电子邮箱:****34@qq.com(张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060 项目联系人:***:****191 电子邮箱:****70@q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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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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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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