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沙滩修复及养护工程、受损岸线自然修复及红树林蓝碳增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沙滩修复及养护工程、受损岸线自然修复及红树林蓝碳增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水利招标投标主体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水规【2023】6号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信用评分标准中的下列条款修改如下:
1、“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以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分值较低的计取”修改为:***的50%和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分的50%之和计列。
2、“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计取信用评分一方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个人身份信息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为 0。”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个人身份信息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其单位的信用评价分为0;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个人身份信息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其单位的信用评价分为0。
注:***、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 ******限公司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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