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三期)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三期)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宇 ******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乡道210两侧安装波形护栏1600m,布置绿化4450㎡;停车场附属设施工程;道路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1500㎡;三角区域、社区周边喷灌;龙源村污水管道
2.2建设地点:***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5:*******-**-** 18:***(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限公司
地 址:***:***
4号楼三层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922 电 话:****082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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