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东区联合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 浏阳市东区联合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46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浏阳市 |
相关公告 | 浏阳市东区联合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浏阳市东区联合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日17:***)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协议书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质量标准不一致,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答:***:***、验收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问题2:***:*****0万元 的自来水厂(新建、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请问取水口、给水泵站、原水管线项目、给水管网项目及供水管网项目是否属于自来水厂(新建、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
答:***、给水泵站、原水管线项目、给水管网项目及供水管网项目不符合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问题3:***分业绩要求?
答:***似工程业绩要求。
问题4:***、地表水厂是否可以认定为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答:***。
问题5:***(新建、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是否包括再生水厂施工业绩?
答:***。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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