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引黄供水工程(北线)球墨铸铁管采购一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引黄供水工程(北线)球墨铸铁管采购一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 ******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盛 ******限公司 |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引黄供水工程(北线) | ||
招标项目编号 | N********003 | ||
标段(包)名称 | 球墨铸铁管采购一标段 | ||
标段(包)编号 | N********00300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日0时00分00秒 | ||
发布媒介 | 同时在《***服务平台》、《内***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是;****-**-**日9时00分 |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北线)球墨铸铁管采购一标段于****-**-**日通过《鄂尔***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一次)。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澄清变更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中的3.1-2球墨铸铁管管件表中,无管件数量,管件数量按采购清单中的暂估数量为准。管件种类不限于表3.1-2所列管件,管件接口形式不限于表3.1-2所列接口形式,管件按重量计算,准确重量按施工时实际发生量计算。投标人报价时以采购清单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供货清单》字义等同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清单》。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不适用,以澄清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为准。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中,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或保函扫描件修改为:***(保函扫描件和保函订单付款截图,需体现基本开户行信息)扫描件。 6.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